近期生態環境部發布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、汾渭平原2020-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。該意見稿出,為地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,將氧化鋁、電解鋁等有色金屬行業實施限產。按照往年慣例在出臺更加詳細的大氣污染防控措施后,主要的防控依據是按照相應企業的績效分級進行差異化管控,在不同級別的天氣預警下,實施不同的限產措施。
呂梁鋁協根據對政策涉及范圍分析,呂梁市共涉及氧化鋁企業10戶。據調研,一是呂梁市大部分氧化鋁企業由于鋁土礦石緊張、產能過剩及氧化鋁價格低迷等原因,已經有意識的實行彈性生產,開工未達到100%,按照B級企業限產10%來計算,未達到限產標準線,預計基本不受影響;二是據各企業相關人員表示,鑒于近兩年來呂梁市藍天保衛戰已經取得了較大的成效,大氣污染擴散條件明顯改善,按照往年慣例,即使2020-2021年秋冬季鋁行業限產規模還有的不確定性,限產對呂梁市氧化鋁企業的影響比較小。整體來看,意見稿限產對于呂梁市氧化鋁行業影響較為有限。
另外,今年以來受疫情等各方面因素影響,氧化鋁價格多數時間處于低位,原料及物流成本居高,大多數企業前三季度處于虧損狀態,當前需要盈利彌補前三季度虧損,盈利狀況仍有待改善。而此次限產約束加強或有可能引導氧化鋁價格回歸合理區間。